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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代码:002714 证券简称: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:2022-171优先股代码:140006 优先股简称:牧原优 01债券代码:127045 债券简称: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 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改公司<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>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》,公司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: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(十)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。 (十)本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10 年。自公 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 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,即 起算;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 到 2027 年 4 月 23 日止;一旦本持股计特别提示 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股 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 计划可提前终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 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,决定是否继续 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,决定 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。 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。 (五)本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(五)本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 卖本公司股票 本公司股票 (1)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, (1)公司年度报告、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、资金来 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,自原公 30 日内,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,源、股票来 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;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;源、持股规 (2)公司业绩预告、业绩快报公告前 (2)公司季度报告、业绩预告、业绩快模及禁止行为 (3)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 (3)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在决策过程中,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易日内。 之日。 本持股计划将其持有的牧原股份股 (4)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、或卖出后 定的其他期间。 六个月内买入的,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本持股计划将其持有的牧原股份股票买 所有。 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、或卖出后六个月 内买入的,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。 如未来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,以新的要求为 准。 四、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、变更和 四、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(一) 终止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,自公司股 (一)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 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, 月,自公司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 即到 2027 年 4 月 23 日止;一旦本持股 名下之日起算;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 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 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股计划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根 可提前终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 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,决 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6 个月,决定 定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。四、本持股 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。 ……计划的存续 …… (二)本持股计划终止后,对持股计划期限、变更 (二)本持股计划终止后,对持股计 资产进行清算后,依据持有人综合考核和终止 划资产进行清算后,按持有人所持员 结果向持有人进行分配,分配后仍有剩 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 余的,全部归公司所有。 配剩余资产。 (三)计划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、 删除: (三)计划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、退 退休、死亡、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时, 休、死亡、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时, 应根据不同的离职原因,明确处理方 应根据不同的离职原因,明确处理 式,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制定相关细则 方式,具体办法由本公司制定相关 予以明确。 细则予以明确。 (一)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(一)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七、持有人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利如下: 除本持股计划另有规定外,本持股计划会议及其召集和表决程 的表决权; 1、依法参加持有人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序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; 2、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,享有本 的持有人其他权利。 3、享有相关法律、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义务如下: 持有人其他权利。 期限内出资; 持有人的义务如下: 工持股计划的风险; 限内出资; 定及持有人会议的生效决议; 持股计划的风险; 的持有人其他义务。 及持有人会议的生效决议; 持有人其他义务。 (三)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(三)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,会议通知通过 1 日发出会议通知,会议通知通过直接 直接送达、邮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 送达、邮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 者其他方式,提交给全体持有人。3、 方式,提交给全体持有人。 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 3、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 (1)会议的时间、地点; (1)会议的时间、地点; (2)会议的召开方式; (2)会议的召开方式; (3)会议拟审议的事项(会议提案); (3)会议拟审议的事项(会议提案); (4)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、临时会议 (4)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、临时会议的 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; 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; (5)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; (5)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; (6)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 (6)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 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; 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; (7)联系人和联系方式; (7)联系人和联系方式; (8)发出通知的日期 (8)发出通知的日期。 如遇特殊情况,召集人可以通过口头方 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。召集人以口头 形式通知持有人的,通知内容应当至少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包括:第(1)、(2)、(3)项内容。 (三)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(三)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八、管理委 1、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,由管 1、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,由管理员会委员的 理委员会主任召集,于会议召开 3 日 委员会主任召集,于会议召开 1 日以前,选任程序、 以前,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、邮 将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、邮寄、传真、职责 寄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通讯方 电子邮件或者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委 式通知全体委员。 员。 (一)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(一)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 的,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得转让,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,该转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,并将其持有的 让行为无效。但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认购金额与 的,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 当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 工持股计划的资格,并将其持有的员 股票价值(以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持 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原始认购金额 有人资格当日的收盘价计算)孰低的原 与当时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 则作价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 的公司股票价值孰低的原则作价转 人;持有人已从本持股计划中取得的权 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人: 益,管理委员会有权收回,该等收回的 (1)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; 权益全部归公司所有:九、员工持 (2)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 (1)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;股计划权益 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; (2)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的处置办法 (3)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,公司或 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; 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; (3)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,公司或子 (4)持有人因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 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; 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 (4)因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等原因被公 除劳动合同的; 司或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,或违反法 (5)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 律、行政法规的、公司规章制度、股权 核不达标而被降职、降级,导致其不 管理规定或细则的; 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。 (5)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或业绩考核 不达标而被降职、降级的; (6)未取得管理委员会事先确认自行 出售股票或设定质押等权利负担的; (7)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应取消持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。 (二)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、丧失劳 (二)持有人发生职务变动、丧失劳动 动能力、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 能力、退休或身故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法 2、退休、丧失劳动能力及身故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,其持有的员 的,按其在岗期间工作业绩进行考核, 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。 管理委员会确定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 其合法继承人享受前述可分配权益。 退休的,其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及 …… 权益不作变更。 持有人死亡的,其所持有的持股计划 份额及权益,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 有。 …… (三)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的处置办 (三)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的处置办法 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,对持股计划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,对持股计划资 进行清算,并按最终综合考核结果向持 产进行清算,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 有人进行分配,分配后仍有剩余的,全 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 部归公司所有。 余资产。 (二)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(二)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若存续期未延长,本持股计划在存续 若存续期未延长,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 期届满后即告终止。一旦员工持股计 届满后即告终止。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 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,本持股计划十、持股计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 可提前终止。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市场划的变更、 根据市场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6 个 情况在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,决定是否终止、清算 月,决定是否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 继续延长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。与分配 存续期。 (三)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(三)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在存续期内,公司每年对持有人个人业 后对持有计划资产进行清算,并按持 绩进行考核评定,每年评定结果作为收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。员 益分配的依据。管理委员会可以结合持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,管理委员会可 有人个人绩效考核结果,对持股计划的 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 可分配股票权益进行全部或部分分配。 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。 在存续期内,经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, 持有人可以在其可分配的全部权益范 围内,申请部分权益提前分配。已提前 分配的,在其全部可分配的权益中相应 扣除。 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对 持有计划资产进行清算,并按最终综合 考核结果向持有人进行分配,分配后仍 有剩余的,全部归公司所有。 删除:(八)本计划草案等议案经股东十一、本持 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2 个交易日内,公司股计划的审 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审议通过的《牧原议程序及披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露要求 划》。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,公司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(认购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式)》及其摘要的其他内容不变。 特此公告。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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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(草案)及其摘要修订说明的公告